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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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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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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 点亮未来(图)
──天津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纪实

  编者按  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并印发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市教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作为,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将贯彻落实《办法》、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履行保护未成年人法定职责的重要方式,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保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

  市教委

  全力以“副” 法伴成长

  近年来,市教委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作为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重要方式,在教育系统全面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持续举办了六届天津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组织学生参与“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和“12·4宪法晨读”活动,有效推动了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达到了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的效果。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教育,建成符合国家级示范标准的天津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成为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掀起宣传学习热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出台后,市教委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办法》的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各中小学校准确理解《办法》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市教委利用“津门教育”“天津教育”同步推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干什么”“怎么聘”?教育部发布会详解》等宣传报道。市教委、市检察院利用“全时空”未成年人智能普法平台,面向学校、教师和家长宣传《办法》;各区教育局组织学校通过班会、法治课、讲座、学校电子屏、手抄报、黑板报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办法》。

  二、统筹规划,通力合作,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长效机制。市教委会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贯彻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及《天津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实施细则》,建立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

  三、两级联动,优中选优,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人员库。设立了市、区两级法治副校长人员库,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中遴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教育事业的人员入库,并进行动态调整。市级人员库共68人,主要担任市教委直属中小学校、市属中职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区级人员库无法满足所辖学校现实需求的,也可申请市级人员库中的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区级人员库总人数最少为1461人,主要担任区属中小学校、区属中职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专业人员的配备,发挥了专业指导和引领作用,为全面提升学校法治建设水平和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四、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法治副校长在履职期间主要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学校依法治理等工作。学校按年度对法治副校长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并将结果报送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反馈派出机关。市教委、各区教育局每年按照本区域法治副校长总数5%的名额,评选出年度优秀法治副校长,并将名单抄送派出机关;派出机关将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明确为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法治副校长,派出机关应当将其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市、区司法局将派出机关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纳入评价该机关普法工作情况的重要内容,对推荐、聘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成绩突出的派出机关、学校,以及工作成绩突出的法治副校长,作为普法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市高法

  躬身校园 法佑童年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能动履职,以青少年学生群体法治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统筹协调,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将法治的种子播散在校园,用法治的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主动作为

  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和市委相关工作要求,成立少年审判法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动全市法院建立少年法庭工作领导机制,不断夯实机制建设和组织基础。聚焦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重点难点,扎实开展调研,围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重点问题进行部署研究,及时总结有益审判经验,全面解读相关司法政策,为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提供科学指导。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组建全市法院普法宣传队伍,印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将未成年人普法成效纳入全市法院绩效考评体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加强队伍建设 确保选优配强

  着力抓实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强化纵向指导,组织全市法院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沟通能力强的干警作为法治副校长人选,统筹规划、合理调控各区法治副校长人数。目前,全市共有16家法院139名法官受聘担任202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持续加大与属地教育部门的协作配合,增进横向沟通,立足辖区学校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强化司法资源供给,不断规范人员动态管理,积极破解配备不平衡、流动频繁等问题,和平区法院已率先实现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坚持优中选优,注重培养少年审判工作先进典型,推动形成示范效应,不断增强做好青少年法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滨海新区法院大沽法庭建立专用于少年审判工作的“U型法庭”以及心理关护室等配套措施,推动成立“青少年法制宣讲团”,荣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先进集体。2名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先进个人。

  丰富活动形式 增强履职效果

  全市法院以法治副校长为桥梁纽带,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精心设计法治教育内容,通过开设普法课程、举办法治班会、组织主题演讲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注重用活用好法治文化宣传阵地,进一步完善天津法院陈列馆展陈设置,适当增加青少年法治教育主题元素,打造好“法院开放日”“小小审判员”“我当一日小小法官”等特色品牌,通过实地参观、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等活动,让青少年身临其境,“沉浸式”感受法律的权威和法治的温度。积极发挥司法案例示范作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案例库,定期选编发布优秀典型案例。依托电视广播、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介拓宽辐射面,与天津新闻广播《法治纵横》节目联合录制《法治副校长来了》专栏节目,邀请一线法官讲授法治教育微课,强化以案释法力度,推动法律融入日常生活、走进群众心中。

  市人民检察院

  你的安全  我来守护

  全市共246名检察人员在1042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各级院检察长均担任法治副校长,为推进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贡献检察之力。

  创新工作举措 多维度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开学季、寒暑假、“六一”国际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以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市检察院为第二新华中学打造“走近检察官”系列课程,提供模拟法庭社团指导服务,以“法治课+法治实践”形式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以“沉浸式”实践活动鼓励学生“零距离”体验法律职业。与市教委联合举办“全时空”未成年人智能普法宣传活动,将检察云媒体与教育多媒体互联互通,实现对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网络全覆盖。

  拓宽法治教育渠道。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案释法,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校园普法活动法治宣传1249次。结合未成年人兴趣特点,组织“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活动,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评选。

  坚持机制引领 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走深走实

  打造特色未检品牌。全市检察机关均已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构,加强未检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致力于办案监督、观护帮教、双向保护和一般预防等重点机制建设,注重打造特色未检品牌。河西区检察院“小曦姐姐讲故事”、津南区检察院“灯塔未检工作室”等6个未检工作室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进程。将法治副校长工作与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校园周边安全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帮助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平安校园。协同教育部门查访中小学、幼儿园384所,监督整改校园安全隐患34个,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27775人次。

  凝聚社会力量 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发挥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优势,履行未成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与市“扫黄打非”办等单位联合开展中小学生“绿书签”系列活动,与团市委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与市妇联推动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协机制作,形成合力,推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市公安局

  与法“童”行  护航未来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长久以来,市公安局始终坚持把加强法治副校长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和保障校园教学秩序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在校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校园安全管理等工作,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选派机制

  自《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市公安局在前期选派1396名优秀民警担任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基础上,依托全市法治副校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与市教委等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择优推荐26名优秀民警进入市级人员库、推荐属地派出所分管基础工作副所长和经验丰富的优秀社区民警959人进入区级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并按照《天津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实施细则》职责任务,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内容和议定事项,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常态化开展校园法制安全教育宣传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法治副校长利用学校开学季、毕业季以及国家安全日、宪法日、禁毒日等重要节点,对全市在校学生开展反对校园欺凌法制教育、毒品预防教育、防范电信诈骗宣传、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等教育宣传活动15300余场次,指导学校开设专栏1672个,发表文章、推文3780篇,发送公益短信3710条,播放公益广告1969条,播放法治宣传视频2150余次,利用“两微一端”宣传7千余次,覆盖人数140余万人,切实提高了师生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使师生更知法、懂法、守法。

  三是全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公安部、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法治副校长与团市委、民政、教育、卫健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以预防未成年犯罪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动学校落实各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措施。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积极探索更加直观、新颖、有特色的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新路径,进一步提升广大未成年人的参与度和体验感。通过法治教育内化法律意识、涵养法治精神,筑牢青少年成长的法治之基。引导青少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贡献公安力量。

  市司法局

  法治进校园 宣传正当时

  青少年始终是我市的重点普法对象,市司法局狠抓青少年“源头”,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内动力”,切实提升青少年普法质效。

  一是落实工作制度,压实普法责任。在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八五”普法规划中,专门部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在要求做好法治教材、师资等工作基础上,特别明确“丰富创新法治副校长工作内容”,切实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效。发挥统筹推进全市普法工作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全市普法责任清单修订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个性普法责任清单,为相关部门、中小学开展普法和法治副校长履职提供指引。教育部制定印发《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来,市司法局积极履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配合牵头部门建立完善我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相关制度体系,有力支持保障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是依托资源优势,积极履职尽责。市司法局积极引导推进公益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资源优势,目前,全市共派出123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结合社会热点和青少年法治需求,深入校园开展国家安全、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校园欺凌等普法宣讲,通过以案释法等生动具体的形式,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积极参与学校依法治理工作,适时对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建议,指导师生树立校园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促进校园安全管理。此外,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组成的“未成年人保护普法讲师团”,定期深入社区、乡村等地开展普法宣讲,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天津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主动回应校园普法需求,优选一线警察骨干,组成普法宣传队,走进学校社区,开展青少年法治德育义务宣讲,通过真实的案例、专业的解读,启迪引导师生和家长,受众达几千人。

  三是发挥品牌作用,做好宣传辐射。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辐射作用,为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提供社会实践平台,将天津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列入天津市“八五”普法规划“十大专栏”,培育44个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包含静海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法治馆、南开田家炳中学法治教育基地、武清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等7个市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有力服务保障青少年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宣传原创作品、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和宣传推送,“八五”普法以来,共计推出优秀法治原创作品36件、优秀法治动漫微视频44件,为青少年普法提供优秀产品,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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