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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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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孕产妇和儿童
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9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要结合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指导社区摸清辖区内常住孕产妇和0—6岁儿童情况,建立人员清单和重点人群台账,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引导孕产妇及时主动向社区报备,以便及时获得就诊服务。

  各级助产机构不得擅自停止助产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保持孕产妇、儿童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畅通,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拒诊、推诿或延误治疗。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重点关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复杂先心术后、骨髓移植术后等基础状况较差的儿童患者,以及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孕产妇和儿童患者,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要全力加强医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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