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李强、赵乐际、王沪宁、韩正、蔡奇、丁薛祥、李希、王岐山等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为江泽民同志送别,并护送江泽民同志的遗体到八宝山革命公墓火化。胡锦涛也前往医院为江泽民同志送别
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到八宝山,首都各界群众纷纷来到沿途道路两旁,送别敬爱的江泽民同志,表达对江泽民同志的深切哀思

江泽民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
~~~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2年12月06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到医院
为江泽民同志送别并护送遗体到八宝山火化(图)
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李强、赵乐际、王沪宁、韩正、蔡奇、丁薛祥、李希、王岐山等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为江泽民同志送别,并护送江泽民同志的遗体到八宝山革命公墓火化。胡锦涛也前往医院为江泽民同志送别
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到八宝山,首都各界群众纷纷来到沿途道路两旁,送别敬爱的江泽民同志,表达对江泽民同志的深切哀思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李学仁 丁海涛 摄
12月5日,江泽民同志的遗体安卧在鲜花翠柏丛中,身上覆盖着鲜红的中国共产党党旗。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12月5日,江泽民同志的遗体在北京火化。这是习近平向江泽民同志的夫人王冶坪和亲属表示深切慰问。 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 摄
12月5日,江泽民同志的遗体在北京火化。这是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李强、赵乐际、王沪宁、韩正、蔡奇、丁薛祥、李希、王岐山、胡锦涛等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为江泽民同志送别。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12月5日,江泽民同志的遗体在北京火化。这是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李强、赵乐际、王沪宁、韩正、蔡奇、丁薛祥、李希、王岐山、胡锦涛等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为江泽民同志送别,护送江泽民同志的遗体上灵车。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 我党我军我国各族人民公认的享有崇高威望的卓越领导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杰出领导者,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创立者江泽民同志的遗体5日在北京火化。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李强、赵乐际、王沪宁、韩正、蔡奇、丁薛祥、李希、王岐山等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为江泽民同志送别,并护送江泽民同志的遗体到八宝山革命公墓火化。胡锦涛也前往医院为江泽民同志送别。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告别室庄严肃穆。洁白的花朵、黑色的挽幛,寄托着人们深深的哀思。告别室上方悬挂着黑底白字横幅,上面写着:“江泽民同志永垂不朽”,横幅下方正中是江泽民同志的大幅彩色遗像。江泽民同志的遗体安卧在鲜花翠柏丛中,身上覆盖着鲜红的中国共产党党旗。4名礼兵持枪肃立,守护在两旁。江泽民同志遗体前摆放着江泽民同志的夫人王冶坪率全家敬献的花篮,花篮的缎带上写着:“你永远活在我们心中”。告别室内摆放着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李强、赵乐际、王沪宁、韩正、蔡奇、丁薛祥、李希、王岐山、胡锦涛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各人民团体、首都各界群众敬献的花圈。

  上午10时,在低回的哀乐声中,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李强、赵乐际、王沪宁、韩正、蔡奇、丁薛祥、李希、王岐山、胡锦涛等,胸佩白花、臂戴黑纱缓步来到告别室,在江泽民同志的遗体前肃立。习近平等向江泽民同志的遗体三鞠躬,表达对江泽民同志的崇高敬意和深切缅怀。随后,习近平等向江泽民同志的夫人王冶坪和亲属表示深切慰问。

  10时20分,8名礼兵荷灵,伴着哀乐缓缓走出告别室。习近平等护送江泽民同志的遗体上灵车。

  10时30分,在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治丧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和江泽民同志亲属的护送下,灵车徐徐驶向八宝山革命公墓。当灵车启动时,在场送别的同志悲痛肃立,向江泽民同志的灵车行注目礼。

  长街肃穆,万众同悲。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到八宝山,首都各界群众纷纷来到沿途道路两旁,送别敬爱的江泽民同志,表达对江泽民同志的深切哀思。

  上午10时50分,灵车驶进八宝山革命公墓。在大礼堂,习近平等和江泽民同志亲属向江泽民同志作最后的诀别。

  今天到医院为江泽民同志送别的还有: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领导同志和老同志,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江泽民同志生前友好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