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不是冤家
一个律师和另外一个律师,彼此之间可能会有很多种不同的关系。他们首先是同行关系,哪怕他们相互不来往。律师们大都是学习法律出身,很多人之前是同学关系。如果是在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那就算同事关系。也有律师和律师彼此爱慕,结成夫妻,夫妻、父子、兄弟,一家人都是律师的情况也比比皆是。律师是独立性较强的职业,也很可能律师之间做了同事,实际上并没有共过事,因为律师的很多法律事务确实不一定需要很多人合作也可以完成。也有不少律师是较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常常一起研究和一起承办案件。还有的律师虽然不在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但是在同一个案件或者法律项目里合作,从此成为合作伙伴。有的合作是在某个案件中不期而遇,有的是相互经常在一起合作,甚至两个不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能形成搭档关系。
律师和律师也存在着很大的竞争关系。律师从事法律服务,也是一种商事活动,很多大企业选聘律师要通过招标的形式来完成,不少法律服务项目很有吸引力,律师踊跃参与,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各显神通。这种竞争会很激烈,有的律师凭借过硬的能力和以往的成功业绩,也有的律师靠所谓“关系”或者打价格战,但最终能胜出的可能只是一家律师事务所。所以有人形容“同行是冤家”,这次这个业务你拿走了,下次争取是我的,形成良性循环,公平竞争,大家就都没有话说。大多数败下阵来的律师并不嫉妒胜出者,人家技高一筹或者报价更为合理,要向人家学习。就像体育比赛,不公平因素往往也会有,甚至要承认这是比赛的一部分,只有做得更好。律师同行不可避免会在法庭上遇到,有人代理原告,也有人代理被告,立场肯定不相同,就颇有“两国交兵,各为其主”的意思。虽然对面的律师也知道这只是工作而已,但也可能会带有情绪,毕竟法庭辩论是很对立的事情,要见招拆招,分个胜负。有的律师可能会被问得张口结舌,有人大方,也有人日后也难免会“记仇”。律师同行之间确实也有相互诋毁的,也是一种“文人相轻”。律师同行之间相互推荐业务机会,联手做事,毫无保留地交流经验,这样的情况也非常多。律师也可能把自己的法律事务委托给别人来处理。有可能是这项法律事务自己不擅长,也有可能就是自己想享受这个服务。这有什么不可以呢?律师之间的关系还有多种可能,比如共同被评为优秀,共同在律师协会担任职务,共同在一个俱乐部打球。好多律师在这个行业里非常活跃,相互面熟,但下次见面时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只是知道是同道中人,就互相报以友好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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