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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在法院找案源 钻进病房揽客户
“司法黄牛” 便捷还是忽悠? 2024年08月16日  本报记者 黄萱 赵煜

  市民去法院咨询,还没进入大门就会被法院门口的大爷大妈拦住,怂恿你去他们推荐的律师事务所找代理律师;因意外伤害住进医院,病还没好就会有人带着空白的代理协议找上门,给你讲找个律师代理有多值得……“司法黄牛”,是市民对这些自称“律所业务员”的称呼。近日,有多位市民向本报热线23602777反映,“司法黄牛”见缝插针,号称“解决问题就得打官司”,宣称“律师可以找到你不知道的证据”,忽悠“律师代理胜诉率高”,怂恿市民签下代理合同。这样的“司法黄牛”让市民不堪其扰。

  现场一

  法院门口蹲点 看到人就塞名片

  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有人守在和平法院门口发律所的名片,扰乱了他作为当事人的判断。“我有一个借款纠纷需要到法院起诉,第一次来就被守在门口的人塞了名片。那人拦着我不让进法院的大门,一个劲儿给我推荐律师,让我找律师做代理。”王先生最后还是决定先去法院咨询一下,这一咨询才知道,他的案件根本不需要请律师,因为借贷事实明确、证据清晰,最后法院将他的案件交给了调解部门,一分钱诉讼费都没交,就调解解决了纠纷。“像我一样第一次经历诉讼的人确实有些蒙,但如果被‘司法黄牛’忽悠,请律师、上法庭,花钱又麻烦,岂不是太不值得了?”

  8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和平法院,法院门口进出的人很多,守在大门左右的一男一女引起记者的注意。二人看上去年龄都在50多岁,只要有人从他们身边经过,就会将手中的名片塞过去。那名女子见记者走过来,立马笑脸相迎并递上手中的名片,“你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诉,但得需要些日子,而且手续挺多的,容易转晕。但交给律师就不同了,当事人只用来法院一次,其他事情都由律师代办,省时省力,胜诉率还高。”女子说她在和平法院门口“站岗”已经两年多了,靠发名片帮律师“揽生意”。看记者还在犹豫,女子直接拨通了律师的电话。电话那端的律师直言不讳,“律师费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来定,按照司法局的规定,5000元起步。”

  对于“司法黄牛”一说,女子感到莫名其妙,只是一个劲儿强调,“我在这里接的案子胜诉率还是可以的。”记者问她是靠什么赚钱,她说,只要签约她就可以拿到提成,“不过这些年不好干,钱也不好挣。”

  市民刘先生在河东法院门口也发现过“司法黄牛”,“一共3个人,2男1女,有的发名片,有的立牌子,分工合作。”

  现场二

  医院病房揽客 随身携带合同

  除了法院门外,医院也是这些“司法黄牛”的聚集点。

  记者在河西区一家三甲医院的病房看到这样一幕,一名身材偏瘦的女士挨个儿病房敲门,进屋就问“您为什么住院”。当听到一位患者家属“车祸,脑出血”的回答后,该女子连忙接话,“这么严重的车祸,肯定需要理赔,我是律师,可以给您讲讲流程,别吃了亏。”说完就从包里拿出了曾经处理过的案例讲了起来,介绍了十多分钟,怕病人家属听不明白,又拿出来一张赔偿表,上面有医药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一项项计算,最后赔偿金额算出了60多万元。家属听得一愣,连忙说:“我们事故责任还没有划分清楚,要是我们责任大怎么办?”该女子表示,“没关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律师费是你所有赔偿款的6%,如果需要可以现在就签委托合同。”病人家属表示再考虑考虑,女子留下一张名片和一份写满赔偿项目的代理协议出了病房。

  记者拦住该女子问:“你们是在揽活吗?”女子表示,“现在律所大环境差,我们就得这样找活,而且一天要跑好几家医院。”说完,女子匆匆离开。

  随后那位病人家属告诉记者,他们住院四五天了,这位女士是第三拨儿自称律师的人。

  记者按照女子留下的名片上的电话号码拨过去,对方称女子不是律师,而是律所的业务员,负责在医院寻找案源。

  法院

  医院

  活动范围在门外 看到只能劝离

  混在家属之中 无法彻底清除

  对于在法院门口为律师招揽客户的行为,和平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知晓,但没法管,“这些人的活动范围在门外,并没有进入法院大厅,因此不能说影响法院的正常秩序,法警看到也会劝离。不过也要提醒市民,既然已经到了法院门口,任何情况还是应该到法院内咨询,如确实需要请律师,首先要了解律所以及律师的资质,更重要的是要了解律师擅长的法律领域。”

  “到病房招揽生意的行为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秩序。”这是记者在医院采访时得到的确切答复,“非探病时间,为律所揽生意的人员是没有办法进出医院病房的,但是在探病时间,因为无法分辨身份,他们会和病患家属一起进入住院部。最近一段时间,因为病患反映强烈,医院加强了管理,但因为这些人时常变换装束,也没有明确的标识,保卫部门无法彻底识别。”

  工作人员坦言,医院只能发现一回赶一回,没有办法彻底清除。

  法学

  教授

  倒卖当事人信息和案源

  “司法黄牛”可能衍生新纠纷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川华介绍,法院门口、医院病房内出现的是灰色法律服务中介,老百姓更愿意叫他们“司法黄牛”。这些人利用当事人对法律执业和法律知识的欠缺,用不实的承诺和欺骗的手段达到诉求。他们倒买倒卖的是当事人的信息,是案源。 

  张川华表示,无论是到法院咨询的群众,还是医院的患者,在特定危急的情况下需要司法帮助,这就给“司法黄牛”以可乘之机。“‘司法黄牛’的弊端十分明显,为了吸引客户,往往承诺比较低的服务价格,在之后的司法过程中再一步步增加,有时候会衍生出当事人和律师之间新的纠纷。”张川华分析说,“上门揽客的律师在资质和经验上往往都没有保障,当事人很可能会陷入‘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窘境。”

  司法局

  律协

  律师助理没有律师资格证

  继续展开调查治理

  记者联系天津市律师协会,相关工作人员看了记者从法院和医院病房拿回的律师名片后证实,这都不是正规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有资格证的律师,而是“司法黄牛”。“律协对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接到市民的投诉后也做了一些调查。在法院、医院主动找上门的,大部分是法律咨询公司的人员。他们凭借一点法律常识和一套完备的话术,吸引当事人的注意。”

  据介绍,律师事务所以及法律咨询公司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体系,律所以及律师的行政管理单位是司法行政机关,行业管理单位是律协,而法律咨询公司属于市场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管理。“在法院门口收到的名片之所以写着律师助理,就说明名片主人没有律师资格证。因此,市民切勿听信能胜诉、赔付高的承诺。”另外,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对此事继续展开调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