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零本是商家为了减少现金找零的麻烦,让利消费者的一种善意行为,但有些商家却以四舍五入为由反向抹零,涉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多收了“零头儿”,反而因违反相关规定,对消费者作出赔偿。
家住滨海新区的杨先生在叶波大润发港西新城店购物,他看到粉丝标注的价格为每公斤11.80元,就购买了一包重量标注为0.310公斤的粉丝。按照价签上标注的价格计算,应该为3.65元,结账时,超市实际收款3.70元,多收了5分钱。“近几年,有个网络热词叫反向抹零,我感觉我就被反向抹零了,超市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杨先生随后将此事投诉至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计价正确、计量准确是公平交易的前提和准则,据实结算是商家应尽的义务。作为商家,计价时可以自行决定“四舍”,即放弃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权利,但如果选择“五入”,必须经过消费者同意,否则就违反了相关规定。
经过执法人员调解,超市方进行整改,修改了收费系统,并且赔偿消费者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