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热线23602777反映,在大家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家所在居民楼的1楼开了家快递驿站,居民担心进出驿站的人员复杂,会带来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王先生家住津南区咸水沽镇华远景瑞海蓝城27号楼,大约1个月前,27号楼1楼住户开起了快递驿站。海蓝城小区是2022年刚刚交房入住的新小区,居民非常在意小区的环境及治安。据王先生介绍,18号楼1楼住户曾经想开快递驿站,后来被楼上业主投诉,没有开成。随后,快递驿站搬到了小区外的底商。大约经营了1年时间,快递驿站又搬到王先生所在楼门的1楼,“27号楼共15层,一梯4户,大部分业主不同意快递驿站在1楼开设。”
王先生所在的27号楼位于小区的一角,周围空地较多。快递驿站开了扇窗户,居民从窗口拿快递。据居民介绍,原来取快递需要进入楼栋,快递驿站的人为了方便用体积较大的物品顶在楼门口,导致楼门全天都是敞开的。后来,居民坚决抵制,驿站改从窗口发快递。
居民楼的1楼能否开设快递驿站?记者联系了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要求,快递末端网点需要在邮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没有对经营地址有所限制。咸水沽镇工作人员证实,居民已经将华远景瑞海蓝城27号楼1楼开设驿站的事投诉到镇里,因为快递驿站有正规的手续,镇里执法部门不能将其取缔。津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快递驿站并不在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及执法的范围内。物业认为,出租给驿站的房屋属于业主个人用房,物业无法对其使用性质进行管理。居民想要让1楼的快递驿站搬离此处,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