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园地 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开创新时代天津政法工作新局面 2022年10月11日  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市政法战线要把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法工作的“纲”和“魂”,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天津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表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政治能力是第一能力,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全警,时刻牢记政法之政是政治之政、执政之政、政权之政、公正之“正”、保证之“证”内涵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矢志不渝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方向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政法机关要坚定历史自信、增强法治自信、发扬斗争精神,从法治思想、法治理论、法治体系上正本清源,坚决抵制“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西方错误法治思潮,同一切削弱、歪曲、诋毁、否定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言行作坚决彻底的斗争,自觉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仰者、建设者、捍卫者。

  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真正把政法工作干到群众心坎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政法机关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既办大案要案、更抓群众身边小事小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起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性,坚决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创立的,科学回答了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中国之问、时代之问。当前,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激荡,诸多矛盾交织叠加,政法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全市政法机关要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风险挑战、维护安全稳定,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确保首都政治“护城河”固若金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斗目标,对法治天津建设作出专题部署,强调要加快打造“法治建设先行区”。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全域创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法治天津,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津沽大地生动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政法力量,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