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刊发了《海河堤岸亲水平台卫生状况堪忧》的报道,引起市民的强烈共鸣,同时也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
土生土长的天津人张女士看到新报的报道后,向记者表达了对于目前海河亲水平台卫生状况的看法,她表示现在海河两岸的景观非常漂亮,这是她小时候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但这么漂亮的海河边现在满眼脏污、垃圾随处都是的状况真的让她很痛心,“自己的家不能这么祸祸啊”。
那么海河两岸的日常清扫是否有标准,卫生情况是否有监督?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联系了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城管委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天津道路清洁的扫保工作遵循的是 “津城管环〔2019〕227号”文件。随后记者在天津市城管委的官方网站上找到了这个标号为“津城管环〔2019〕227号”的《天津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作业规范》。文件中对道路清扫保洁的具体操作方式以及标准有明确的规定。文件明确了本标准规范适用于本市建成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供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广场、步行街、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在这份文件中,对于不同道路有不同的清扫保洁要求,文件规定道路清扫保洁划分为四个不同等级。按照文件规定,海河堤岸亲水平台属于海河景观带,属于旅游景区,划分为一级道路。同时文件中也对不同等级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做出了明确规定。
但这位负责人也表示,按照文件规定,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工作的标准制定、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海河景观带贯穿市内各区,各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工作的组织指导实施、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这次针对市民和媒体反映的问题,他们已经将《每日新报》的相关报道复印转发给各个区的城管委,要求各个属地单位进行整改。
采访结束前,天津市城管委相关处室的负责人表示,希望能通过《每日新报》提出倡议,倡导所有的天津人和来天津的游客,以及在天津摆摊的经营者共同遵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觉保护环境卫生,美丽天津靠大家。
新报记者 解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