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五十九号 2026年05月23日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天津市平安建设条例〉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