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红)日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聚焦涉旅交通领域,联合我市文旅、公安等相关部门,启动全链条、跨部门协同专项治理行动,以严管严控与精细服务全力保障出行安全畅通,持续提升城市文旅服务品质。昨天,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了解到,自4月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办理各类涉旅交通案件200余起,我市交通执法部门曝光了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无证旅游包车违规承运老年旅游团
5月8日,我市交通执法人员在津蓟高速温泉城服务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大型普通客车搭载31名老年游客,自和平区前往蓟州区旅游。该驾驶员无法提供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涉嫌未持包车标志牌经营。经核查,该车所属天津某客运有限公司并非首次违法,不符合免罚条件。
本案涉事企业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运营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交通执法部门依法给予涉事企业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天津滨海机场出租车违规招揽游客
近日,接到游客投诉机场航站楼周边存在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揽客问题,我市交通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联合巡查,固定监控录像、车辆运营轨迹等关键证据,并查实个别驾驶员未在指定区域排队候客,擅自离开车辆前往出口招揽游客,还与社会人员勾结违规揽客,严重扰乱运营秩序,侵害游客出行权益。
本案涉事驾驶员构成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天津滨海机场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第四十八条第(八)项规定,交通执法部门依法给予涉事驾驶员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天津西站出租车绕路多收费
“五一”假期期间,外地游客在天津西站搭乘出租车时,某驾驶员以节日拥堵为借口擅自变更路线,存在绕路多收费行为,侵害游客经济利益。我市交通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介入核查,通过调取乘车记录、运营数据,对比导航路线,完整固定违规证据。
经调查,涉事驾驶员绕路多收费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18 年)》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18年)》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交通执法部门依法给予涉事驾驶员500元的行政处罚,并现场开展普法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运营规范、提升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