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五十五号)
2026年03月28日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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