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五十五号) 2026年03月28日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