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凡恺 实习生卫靖)甘肃省作家陈玉福状告贾平凹著作权侵权并索赔精神抚慰金1元案,昨起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贾平凹的代理律师称,针对非法出版商的不法行为,贾平凹已向兰州市公安局报案。
三个月前,甘肃作家陈玉福将贾平凹告上法庭。陈玉福称,2006年8月兰州图书市场出现的贾平凹撰写的名为《1号贪官》的小说,与他的《1号专案组》内容上有七成一致。陈玉福要求贾平凹道歉,并赔偿人民币1元的精神抚慰金。而贾平凹却说他从未写过这样的书,肯定是有人冒用他的名义出版的。
贾平凹的代理律师高漫说,他们除了向法庭提交书面答辩状外,已向兰州市公安局报案。贾平凹和律师都认为,非法出版商“拉大旗做虎皮”的现象时有发生,以前,贾平凹的名字也被人盗用过,这次贾平凹和陈玉福本人都是受害人。为此,他们曾致函陈玉福撤诉未果,因而,不论法院如何判决,他们都要向公安机关报案,他们称,非法出版商的不法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