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梁素梅)昨日,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获悉,“十一”长假期间,市消协及市内六区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58件,解决13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
经分析,手机投诉仍然较为集中,受理24件,其中质量问题占七成以上,售后服务问题也比较明显。还有的手机广告中宣传的一些功能等消费者购买后却发现并不具备,涉嫌虚假宣传。另外,消费者购买到假冒品牌手机的情况在投诉中也有所反映。如消费者齐女士在白堤路一通信商店购买的CECT牌手机,结果机内存有20多个电话号码。消费者肖女士在东马路一家电城购买一款诺基亚手机,仅使用一天按键就掉了。
服务类投诉明显上升。主要问题是:个别商场、超市和旅游景点及农贸市场,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态度恶劣,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且强行交易坑害消费者的欺诈销售行为时有发生。还有的商场发布了促销广告,但消费者却买不到促销商品而感到受骗。电信服务还存在强行定制收取信息费的问题。另外,交通运输和旅游服务不能按合同履行的违约现象有所抬头,因飞机航班延误、旅游车不按时发车、擅自减少游玩景点等,引发群体投诉增多。
食品、服装、家具也是投诉重点。食品保质期内变质问题多,其中月饼、乳制品最为突出。另外,订购的家具存在开裂、有异味,以及样品与实物不符等问题时有发生。化妆品销售不按要求做皮试,致使消费者皮肤过敏现象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