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天津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天津市普通高中资源建设行动方案》发布~~~
~~~——海博馆航天科技成果主题展开展侧记
市教委提示中小学生家长:~~~
女童千里求医 消防紧急献血~~~
~~~
~~~
~~~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3年01月06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教委提示中小学生家长:
校外培训别占寒假
张雯婧

  本报讯(记者 张雯婧)1月7日,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生将迎来寒假生活。1月5日,市教委发布《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示中小学生家长正确看待校外培训作用,尊重教育规律,不占用寒假时间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

  市教委提示,家长应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才观,正确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迷信、不盲从。多关注孩子的自主发展,寒假期间让孩子充分休息休整,给予孩子留白思考、创新探索的空间和时间。多关注亲子陪伴,多与孩子沟通交流,真正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做孩子的朋友和榜样。多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鼓励广泛阅读、锻炼身体、培养兴趣,注重通过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影响孩子。

  尊重教育规律,不占用寒假时间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确有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需求的,应谨慎选择,小心求证。正规培训机构应有“一证一照”,即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的,属于违规培训,无证无照开展培训的,属于黑机构,场地、设施、安全缺乏保障,卫生防疫条件难达标,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拒绝黑机构的同时,家长如果发现这些违规培训活动,请向属地教育部门举报。

  此外,家长应自觉抵制高价培训收费,不要冲动消费,防止上当受骗。主动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与培训机构签合同。主动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挑机构、选课程、交费用,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周期或60课时,对非学科类培训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5000元的费用。索要加盖培训机构公章的收费凭证,确认收费凭证与培训合同、机构证照名称一致,避免产生退费纠纷后的维权难问题发生,依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