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喜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日子里,我这个有41年党龄的老党员心潮澎湃,思绪万千。如今我虽已年逾七旬,但入党初期接受组织考验的一幕仍记忆犹新;在此作一简要回忆,与党员同志共勉。
我1962年参加工作,在一国企建筑工程公司从小工干起,经组织培养和自己的不懈努力,于1980年入党并被提干。因父亲有国外关系,所以我申请入党多年来颇费周折;但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新中国的感情一直很炽烈,积极靠拢党组织的要求从来不放弃,加入党组织的决心坚定不移。经受近20年的长期考验,我终于站在了党旗下。宣誓的那一刻我热泪盈眶,暗下决心,今后一定牢记共产党员的宗旨,加倍珍惜这一荣誉。
入党后不久,我这个38岁大龄男青年的婚姻问题也有了着落,和女友领取了结婚证书;我的工作单位还分配给我们一间婚房。双喜临门,全家真是喜出望外,母亲更是乐得合不拢嘴。我和未婚妻在家中是长子长女。我父亲早逝,母亲没有工作,兄弟姐妹6人,全家挤住在一间十多平方米的伙单中,我能有房结婚,母亲怎能不高兴呢?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对象的工作单位考虑到我家住房的实际困难,而且她家中的住房也很紧张,就又分给她一间婚房。听到这个喜讯母亲对我说:“你的弟弟也老大不小喽,就把你单位分配的那间房留给他吧。”听了母亲的话当时我没言语,过后不由得陷入沉思。
弟弟那时已年近30岁,先前因父母多病,为担起照顾二老重任,他退学侍奉双亲一直没工作,尽孝道在这个家他是有功之臣啊!母亲为我兄弟着想也是有道理的呀!母亲还说:“你在建筑业辛辛苦苦干了20年,挣一间房子也不为过呀!也算你没白干建筑啊!”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母亲那一番满怀深情的话语在耳畔再次响起;弟弟那充满期盼的眼神在我脑海中时时闪现。可是我转念想,不行!这间房不能给自家人!我不由得又回忆起自己在党旗下宣誓和经受党组织考验的决心。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以群众的利益为重,当时还有不少青年职工等房结婚盼红了眼,我怎能多吃多占?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要对组织无限忠诚,我如果隐瞒了未婚妻单位分房的真相,那还是党员吗?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我决心把单位分给我的那间婚房退回去,让给其他等房结婚的同事;我的未婚妻也是党员,她也支持我退房。
当我把房间钥匙郑重交给单位房管部门并向组织说明情况后,如释重负。事后母亲和弟弟埋怨我,说我太“实”;有的亲友以不解的口气说我“傻”。可是我至今对当年退房不后悔,因为在公与私十字路口的抉择中,我经受住了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