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 白阳 刘硕 颜之宏)打开手机App,不少网络平台提供了从生活消费到金融理财等“一站式”服务,让我们的日常生活更便利。然而,海量用户数据掌握在这些平台手中,是否会带来个人信息安全风险?
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对超大型互联网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作出规定。
草案二审稿明确,提供基础性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处理个人信息的平台内的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停止提供服务;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