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御景宸院房屋漏水情况。 照片由反映人提供
2025年的雨季即将结束,但有些人仍然在被房屋渗漏困扰。报修无回应、反复维修仍然漏、新房交付即漏……各种各样的渗漏让业主们即便雨过天晴也是忧心忡忡。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渗漏已成为影响安居的“老大难”问题,背后折射出的是建筑质量隐忧、维修责任模糊和基层治理短板。
“谁来修”不明确
南开区天越园的业主王先生反映,自家房屋自8月10日起漏雨,而且越漏越严重,屋顶已经开裂。“我家厨房漏雨,多次找物业公司要求维修,但每次来的人都只是拍几张现场照片,就是不见来人维修。”物业说前些日子刚动用了大维基金进行过修缮,现在再次漏雨,应该由当时的施工单位负责。王先生自己联系不上施工单位,决定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希望政府部门介入。“一个漏雨的事情,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接手,一家老小日夜提心吊胆,生怕房顶墙皮掉下来。”王先生说。
南开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在接到记者电话后给出回复,称南开区天越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已联系施工单位到现场对损坏情况进行检查,王先生所反映的漏雨位置属于新的开裂点,目前正在协调施工单位给出维修方案。王先生质疑:“维修后出现新的开裂点,证明上次的防水维修不合格,这件事谁来负责?房屋漏雨找物业,具体谁来维修,应该由物业去协商,而不应该让业主自己四处联系。”
“怎么修”缺规范
许多维修仅限于“堵漏”而非彻底解决,导致年年修、年年漏。“新房延期交付两年半,好不容易盼来交房,却发现屋顶多处漏水。”北辰区融创御景宸院业主张先生反映。
2025年7月20日收房日当天,张先生发现房屋多处渗漏,尽管向开发商及区住建委反馈了,但对方仅承诺“局部维修堵漏”,拒绝重新做整体防水。现在的新房就因为漏水,导致室内墙面、屋顶遭严重破坏,若不彻底重做防水,未来还不知道要严重到什么程度。“我们老百姓买套房不容易,新房还没住就成这样,实在难以接受。”张先生强烈要求开发商彻底重做屋面防水,全面修复受损房屋,并确保不再发生渗漏。
记者从住建部门了解到,此类维修并没有具体的相关规范,而是需要开发商或物业与街道、居委会以及居民协商方案来确定。记者也翻阅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发现对于施工质量以及保修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于新房未入住就维修并没有明确规定。
关于融创御景宸院漏水情况,北辰区住建委已安排专业人员入户核实查勘,目前建设单位已对漏水点位进行维修。不过维修方案似乎也只能“缝缝补补”,业主要求的重新铺设防水的想法并没有实现。
“修不好”没说法
滨海新区新北街道首创国际城小区的朱先生家,三年前因房屋漏雨进行过屋顶维修并获质量承诺,但之后每年都会因为漏雨而报修,而且每次修缮结束,施工人员都会保证,这次没问题了,不会再漏。今年7月,房屋再度出现严重漏雨,雨水顺着墙壁上留下的水印往下流。无奈之下,朱先生又开始联系物业要求协调维修单位返修。“这样的质量承诺真的不敢信了,缝缝补补,却还是漏。”朱先生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为5年。刚3年就出现问题,显然是当时的维修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属于施工质量缺陷,物业以及维修单位都应负相应责任。
新北街道相关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物业正在统计漏雨情况,将申请大维基金进行维修。居民们对于这个解释并不买账:“原先的承诺不作数了,还得重新申请资金,动用大维基金,就能保证维修质量?”
许多问题并非技术层面无法解决,而是卡在了“谁负责、谁出钱、谁监督”的责任模糊地带。房屋发生渗漏,老百姓的需求就是有人帮忙解决,有人给出质量保证,若相关部门仅止于“接单—转办—回复”的流程性操作,没有实质督办、闭环问责,则不仅消耗公众信任,更可能让小问题拖成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