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睿)记者昨日从市防办获悉,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决定,自9月18日11时起,解除针对西青区、静海区大清河沿线部分区域的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目前,大清河上游来水明显减少,我市境内河道水位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且水势平稳。然而我市仍处于汛期,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加强值班值守,继续进行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严格落实各项防范举措,保持预案、物资及队伍热备,随时做好抢险处突准备,确保我市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