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先生2025年7月30日获取的公交发票
一张标注“2024年10月底前开具有效”的公交发票,静静躺在市民刘先生的钱夹里,这张2025年7月30日15时30分左右在20路公交车上获取的票据,距离其标注的有效期已过去9个月。刘先生拿着这张票据向单位报销通勤费用时被拒,单位视其为“无效凭证”。
刘先生是公交常客,因公务出行频繁需要报销车费。然而从去年底开始,他屡屡遭遇“票据尴尬”,有的公交车上的发票早已过期,有的公交车上根本无票可领。“现在主动要票的人少了,但像我这样需要报销的人需求仍在。”更令他担忧的是,近期他还注意到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公交集团)第二客运有限公司所属线路车辆上的票据将于今年10月到期,第三客运有限公司车辆上现行票据将于今年9月到期。“眼看又要过期,换票不及时,乘客的报销权益岂不是又要受损?”
记者在刘先生处看到了那张过期的公交票据,由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监制,为市公交集团第二客运有限公司发票,票价2元,上面写明“2024年10月底前开具有效”。
记者于8月4日致电市公交集团,工作人员核查后反馈,20路公交车确实存在提供过期报销凭证的问题,集团已责成所属运营公司立即更换车厢内有效票据。针对暴露出的管理漏洞,集团作出整改部署,旗下所有运营公司将立即开展报销票据有效期的全面排查,严格按规定及时更新票证,同步加强现场管理力度,确保每辆运营车辆备有足量有效票据。
8月6日,记者随机乘坐了732路、174路、742路、606路等多条公交线路公交车。在每辆车的投币箱旁,都夹着一沓发票。然而,乘车过程中,几乎没有乘客主动撕取发票。记者留意到,这些线路公交车上的发票注明“2025年10月底前开具有效”。
“现在很少有乘客索要发票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交司机表示。他提到,公司确实为每辆车都配备了票据,但由于索票乘客稀少,有时会疏忽票据的补充和更换,这便导致了偶尔车上无票或车票过期的情况。“就在前一天(8月5日),车队专门开会强调,要求相关责任人每天必须检查车上发票存量及有效期,并及时更换。”
记者手记:
莫让“不经意”成为“小遗憾”
一张过期9个月的发票,折射出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当绝大多数乘客习惯扫码支付、不再索票时,像刘先生这样依赖票据报销的乘客,其正当权益却可能因此悄然受损。市公交集团发现问题后迅速响应、部署整改,展现了积极的态度。这提醒我们,服务的温度与精细度,恰恰体现在对少数但合理的需求能否持续保障。期待票证管理的长效机制真正落地生根,让每一张票据,无论何时索取,都能成为乘客安心出行、顺利报销的有效凭证。莫让管理上的“不经意”,成为便民路上的“小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