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6日政协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25年01月17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王常松主席代表政协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微信
QQ空间
豆瓣
新浪微博
上一篇
下一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