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能否厘清这类家事案件,对每一个法官都是一种考验。
日前,在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华明中心法庭内,一对“新人”因离婚如何处置彩礼各执一词。“这日子没法过了,天天吵架还动手打人,我坚决要求离婚,同时要求退还30万元彩礼。”市民张先生提出了诉求。“我不同意离婚,就算离婚,彩礼也不退。”孙女士提出了反对意见。
“你们双方仅共同生活3个多月,对给付彩礼30万元也认可,对吧?”办案法官确认着,“你们已经登记且共同生活,返还彩礼请求一般不予支持。但由于共同生活时间短且彩礼数额高,结合实际情况,本院确定女方返还男方彩礼110000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办案法官作出判决,双方对此认可。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贾树槐告诉记者,为将家事纠纷隐患纳入可控范围,东丽法院将华明中心法庭打造为专业的家事审判法庭,3年来共审结家事纠纷案件39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