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庞先生提供
买来的油麦菜看着更像莴笋叶,求助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被要求自己去做鉴定。这可难坏了消费者,因为他找了十几家单位,没人给出这个鉴定报告。
消费者庞先生介绍,一个多月前,他在北辰区果园新村街霞光里小区楼下一商户处买了一把油麦菜。“到家后我发现油麦菜不对劲,叶片明显要宽,叶子上面有筋,而且下面有茶杯粗的茎,很像是从莴笋上切下来的莴笋叶。”
庞先生说,他回去找卖菜的商户。“商户说卖给我的是新品种的油麦菜,不是莴笋叶。”庞先生不相信,投诉到属地果园新村街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人员找到当事商户,商户坚称就是油麦菜。“市场监管人员让我自己去做鉴定,能够鉴定出不是油麦菜,再或者能鉴定出是莴笋叶,执法才能往下推进。我就开始四处找,先后找了十几家单位,都说不能给出这个鉴定报告。”
庞先生提供的当事“油麦菜”照片显示,叶片在一块较粗的茎上依次生长,叶上长有筋脉,与普通油麦菜有异。至于味道,庞先生表示,因为存在质疑,他就一直没有吃这几棵菜。
记者联系北辰区果园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回复说,当事商户当天售卖的有油麦菜和莴笋,其中的油麦菜与庞先生所购“油麦菜”照片显示一致。商户称此油麦菜批发自北辰区韩家墅蔬菜批发市场。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需要庞先生提供鉴定,作为初步的执法线索。
记者先后联系了庞先生寻求帮助的其中几家单位,天津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工作人员表示,该所没有油麦菜项目,不能为庞先生出具这个鉴定意见;天津农业农村委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庞先生举报农药残留超标等农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依法调查处理,至于蔬菜品种,没听说哪个部门能给做鉴定。
记者又联系一些蔬菜种植企业、蔬菜学术技术人员等,对方一听说是进行鉴定,都没了下文。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向龙律师认为,执法者不能确定争议标的是油麦菜还是莴笋叶时,应主动去寻找执法依据,不能简单推给消费者去做鉴定。蔬菜品种鉴定评审属于食品安全范畴,目前相关鉴定机构和制度的缺失不利于食品安全保障和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应当从国家层面建立起来。在相关鉴定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前,行政执法部门有职责解决评定标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