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二十七号 2024年10月16日  

  《天津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9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