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被告依法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 2024年08月16日  张清

  本报讯(记者 张清)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由市检二分院提起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市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案件发生在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本市居民方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违法渠道收购象牙后,将其加工成手串等工艺品对外出售。经鉴定,涉案15件制品为亚洲象象牙制品。检察机关经调查认为,方某非法收购、加工、买卖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助长了产业链上游的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影响生态环境质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过诉前公告程序,市检二分院于今年6月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此次庭审,市检二分院指派3名检察人员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履行职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要求被告依法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并赔礼道歉。

  庭审中,检察官围绕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行为的损害后果等焦点问题逐一举证质证,并针对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发表了辩论意见。最后,公益诉讼起诉人从维护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重申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呼吁广大市民以案为鉴,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增强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意识,善待动物,敬畏自然,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