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十五号 2024年02月19日  

  《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