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公 告
第八号 2024年01月31日  

  《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