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十一号
2023年12月11日
《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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