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相关负责人1日表示,水利部近日批复了《海河流域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海河流域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全部完成。
这位负责人说,方案的批复,是健全海河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和明晰初始水权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海河流域水资源节约保护与高效利用、促进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海河流域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内蒙古和辽宁8个省份,流域面积31.95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171.4亿立方米。
方案明确了海河流域多年平均本地地表水可分配水量。在此基础上,明确了相关省份在海河流域各水资源二级区的本地地表水分配水量、在海河流域主要河流(含跨省江河)的本地地表水分配水量,涉及滦河、蓟运河、潮白河、北运河、大清河(含拒马河)、滹沱河、清漳河、浊漳河、卫河等主要跨省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