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六号 2023年10月11日  

  《天津市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