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2022年10月17日  于 蕾

  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尽管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文化自信明显增强,全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极大提升”,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国家安全面临新情况。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打好意识形态主动仗,守好风险防范主阵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立场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党性原则解决的是‘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是一个政治方向问题。人民性原则解决的是‘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是一个价值取向问题。”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关乎党的前途命运、涉及国家政治安全的极端重要的工作,必须讲党性,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贯彻到意识形态工作的全过程。同时,人民是党执政的根基所在、力量之源,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意识形态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摆在首位,自觉依靠人民,围绕人民,服务人民。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立场相统一,就是要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更好地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及时把人民群众创造的经验和面临的实际情况反映出来,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要坚持理论建设与理论武装相统一。毛泽东同志指出:“掌握思想领导是掌握一切领导的第一位”。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把马克思主义确立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回应时代呼声,解决时代难题,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生命力、解释力和说服力。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科学的理论只有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掌握并运用到实践中去,才能实现改造世界的目的。因此,要持之以恒抓好理论武装工作,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不断深化党员群众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增强人民群众对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并内化为他们的思想共识和行为自觉,“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

  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要坚持正面宣传和舆论斗争相统一。意识形态工作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对于政党自身而言,意识形态是其成员的思想基础,对整个社会而言,意识形态具有强大的整合功能,能够“将支离破碎的社会、社会各层面的利益冲突乃至分散离心趋势的社会整合到‘共同利益’中, 通过对‘共同利益’的强调来整合各种分散的受压迫的力量以保证社会处于稳定状态”。因此,意识形态工作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奏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心聚力,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绝不意味着放弃舆论斗争”。在思想文化日益多元化的今天,社会思潮纷繁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不同文明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我们要增强政治鉴别力,正确区分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做到“立”“破”并举,以“破”促“立”。

  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要坚持守土负责和主动作为相统一。思想文化阵地,我们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去占领。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必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阵地管理,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压紧各级党委(党组)责任,做到任务落实不马虎、阵地管理不懈怠、责任追究不含糊”,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当然,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也不是自然而然得来的,是在斗争中实现的。各级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和处理意识形态问题,“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本领;要不断增强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观大势、思大局,注重内容和方法创新,科学预见意识形态领域隐藏其中的风险挑战,做到未雨绸缪,坚决打赢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主动仗,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要发扬斗争精神,勇于“当战士、不当绅士,不做‘骑墙派’和‘看风派’”,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作者为天津城建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本文为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TJQLT21-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