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并于11月9日施行。近日,保税支队组织召开《天津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宣贯培训会,支队党委成员、各科室及消防站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从《条例》的细化明晰责任分工方面、建设方面、维护管理方面、保障灭火救援方面、消防车通道维护管理方面、确保消防用水安全六个方面进行了专题解读,阐述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供水供电等公用企业的职能职责,认真分析了《条例》的出台为共同构建“规划、建设、使用、维护、监督”五位一体的公共消防设施管理体系提供的有力保障,解决制约全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的瓶颈问题,从顶层设计角度建章立制、细化责任,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的现实意义。
参会人员重点围绕“健全完善管理责任体系、强化规划的落实与衔接、建立区域协同工作机制、突出消防队站建设需求、建立消防通信保障机制、完善消防供水设施建管要求、巩固消防车道治理成果、聚焦重点区域公共消防设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地见效”等方面开展详细交流,并就如何结合《条例》检查落实和宣传进行了讨论,制定了初步的措施。
下一步,支队将继续抓好《条例》的宣贯,结合日常防火检查和各项工作推动《条例》从严从细落实,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新报记者 徐燕 通讯员 张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