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导演张艺谋在接受采访时呼吁大家最好别看电影介绍短视频,而是走进影院,并表达了自己的态度——无语、难过,这一话题冲上热搜,并引发了“你有多久没有走进影院了”的讨论。电影要如何才能吸引更多观众走进影院?“三分钟”电影解说短视频有没有存在的价值?这些问题都成为中国电影的新课题。
张艺谋说出业界的“无语”
“我作为一个电影导演,还是很希望观众走进电影院去看。你最好别在手机上看,别看那个三分钟介绍。”张艺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觉得实在很无语啊,作为一个电影导演看到这个就很难过。”
张艺谋对观众的建议,更深层次体现了对电影行业的担忧。随着科技的进步,电影观看的场景、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在电影院观影的仪式感与沉浸感是在线上观影无法替代的。张艺谋对于电影解说短视频的态度,也表达了他希望观众能保持对电影艺术的尊重与理解。
对于电影解说短视频,业界人士纷纷认为,观众虽然在三分钟内获知了一个电影故事,前因后果,但却无法得到电影传递的情感细节,营造的氛围,而这正是好电影带给观众的精华与内核。
快节奏的短视频正在改变观众对于视频作品的认知。系列电影《流浪地球》的导演郭帆曾经表示:从2023年全球电影票房和内地电影票房就可以明显看到,一切遥远的、与“我”无关的电影内容正在逐渐被摒弃。因此,他在《流浪地球3》的剧本中增添了和“我”有关的内容,简单说就是话题性,观众看完电影,能产生想和谁聊一聊的想法或者情绪释放。
电影解说短视频引争议
在抖音、B站等平台上,“几分钟带你看一部电影”的海量短视频创作,正在成为很多年轻人的“观影”模式。对于这些短视频存在的意义,有网友表示:“至少能帮我避雷,如果是烂片我会选择不进影院,省了一张电影票钱。”但也有观众表示:“掐头去尾的电影解说没有任何体验感,解说和你自己感受的电影是两码事,因此,解说短视频无法取代电影本身。”
此外,创作电影解说短视频是否侵权的话题也从未停止。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未经授权对已经发表的影视作品进行片段剪辑解说,并发布到网络上的行为,大部分情况可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的规定,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自媒体改编、剪辑、传播等行为也受上述规定约束。《著作权法》第22条中也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可以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今年,北京海淀区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2024年度)》也回答了解说电影短视频侵权与否的问题:关键在于解说内容是否具有“独创性”。法官认为,在从《著作权法》角度讨论作品的权利归属时,仍应围绕作为创作主体的人和人的创作行为,以及人的智力成果等基本问题予以展开,此类二度创作的视频在内容上是否能构成新作品,将成为判定关键。
走进电影院的底层逻辑
灯塔研究院发布的《2024年国庆档电影市场洞察报告》显示,相较于往年,今年国庆档票房并不算突出。其中,档期内上映的《749局》由于内容和逻辑硬伤,从上映第二天就开始了口碑崩塌,直至目前豆瓣评分仅为3.8分,但《749局》首日获得的1.74亿元恰恰说明了一个问题,观众期待好电影的诞生,甚至愿意为期待的作品走进影院“试错”。
无论是行业还是普通观众,都在反复强调吸引观众看电影的一个底层逻辑,那就是拿出精彩的故事,拍出制作精良的作品。在中国观众信息获取广泛,审美不断提高的当下,电影需要在讲故事的能力和拍摄创意上不断进步,才是观众最终抛弃短视频,走进电影院的根本。新报记者 王轶斐
海报均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