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关于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创业 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措施》日前出台,每年资助最多20家海归创业企业。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创业启动专项每年组织申报一次,分为初创型和潜力型两个类别,每个类别每年资助一般不超过10家企业。初创型启动专项主要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创办不满3年的初创企业,对入选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潜力型启动专项主要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创办不满6年的高成长性企业,对入选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同时,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以及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企业。潜力型启动专项先行支持年纳税额超过5万元的企业。
创业启动专项申报人应当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访问学者、博士后工作经历,未获得市财政同类型项目资助。资助经费可以用于企业技术研发、设备采购、团队建设等运营事项。企业使用资助经费应当设立单独科目、单独记账,确保经费使用依法合规、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新报记者 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