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天津融世华商贸有限公司、中焱(天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朗恒运(天津)实业有限公司、任建华
2024年11月11日,天津小雷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安和物流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合法拥有并经(2014)二中民初字第433号民事判决书、(2021)津02执异221号裁定书;(2014)二中民初字第434号民事判决书、(2021)津02执异220号裁定书确认的(天津融世华商贸有限公司、中焱(天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朗恒运(天津)实业有限公司、任建华)债权及其他权利全部转让给天津小雷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自转让之日起,受让人取得债务人欠付债权人包括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担保物权等全部主债权及从权利。特此通知债务人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及时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天津小雷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安和物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