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车每日合乘服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津城发布顺风车新规 下月起施行 2024年10月18日  李文博

  为方便市民出行,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发展,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网信办等4部门共同制定了《天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限制服务提供者查询合乘者信息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是指合乘服务提供者不以盈利为目的,事先在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合乘信息平台)发布个人驾车出行信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合乘者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绿色共享出行方式。

  合乘信息平台数据库应接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监管平台,按要求实时、完整地提供合乘数据。严格规范派单管理,对从事或申请从事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的驾驶员一律进行背景核查。做好合乘服务信息管理,保证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并按照时间、线路基本相同的原则,为合乘者提供信息查询或选择。

  新规中最为重要的是,保证每车每日获取合乘信息不超过两次,应当限制合乘服务提供者查询合乘者出行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线下提供合乘服务的车辆和合乘服务提供者与线上发布的信息相一致。保证合乘数据安全,处理合乘服务提供者和合乘者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并限于业务安全的最小范围,不得超越提供合乘业务所必需的范围。

  合乘服务分摊费不得按时间计费

  合乘服务提供者,也就是司机,提供分摊出行成本方式的合乘服务,每车每日合乘服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私人小客车合乘属于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合乘信息平台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合乘服务协议,明确合乘信息平台、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的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合乘各方自行承担。合乘服务分摊费用,仅限于合乘出行过程中的能耗成本和发生的路桥通行费用等直接成本,不得按时间计费。合乘服务分摊费用由合乘服务提供者和合乘人合理分摊。 鼓励合乘服务提供者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鼓励合乘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任何企业和个人以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相关合乘平台、合乘出行提供者依法予以查处。

  顺风车市场现状调查

  乘客不满意服务 司机也挣不到钱

  顺风车,本来是不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司乘双方的一种出行方式,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司机和乘客有着不同“期待”,产生了不对等的想法。

  “本来只需要一个小时的路程,接送一个独享乘客要多花一个小时,算下来每公里只能挣两三毛钱。”顺风车司机刘先生表示。对他来说,顺风车只是为了用时间来弥补油费和高速费而兼职做的生意,但是一些乘客却把顺风车当成了专车,往往会在快到目的地的时候,临时更改路线,要求送到指定地点,还有的乘客要求司机搬行李。

  而乘坐顺风车的乘客对这种生意背后的逻辑似乎也不满意。市民胡女士介绍,她经常会往来于京津两地,有时带的东西多,就会预约顺风车,但是她很少碰到真正的顺风车车主,很多都是专职开车,而且每次都要付高速费,甚至还有的司机会引导她取消平台上的订单,然后再私下支付费用。

  乘客希望搭乘到真正的顺风车,而司机则希望在顺风车平台上赚更多的钱。在供应和需求之间,存在着极大的矛盾,由此产生的问题,最终都指向了平台。

  本组撰文 新报记者 李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