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吴彬 通讯员郭学文
戴伟东)昨日,本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涉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利用音箱贩运毒品
被告人崔某经他人介绍与被告人蒋某相识,后商定购买毒品事宜。2007年1月17日、18日,李某和金某分别将毒品藏进音箱,然后将音箱托运到本市。1月17日晚,崔某在河北区真理道客运站取得第一批托运的毒品。1月18日晚,崔某在客运站取第二批毒品时被当场抓获。法院经审理,判处蒋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金某、李某无期徒刑;判处崔某有期徒刑10年。
购买冰毒来津贩卖
2007年9月,被告人张某与被告人杨某及其男友穆某相识。当年10月16日,张某赴广东省收购冰毒800余克。10月18日,张某和女友方某携带毒品在山东省聊城市与杨某、穆某会合并驾车返津,行至津沪高速侯台收费站时被蹲守民警抓获。经审理,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被告人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