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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7日 放大 缩小 还原        
天津海关提示
邮寄进出境物品切莫夹带外币

记者傅家林 通讯员邢铁
  记者从天津海关获悉,今年1至11月份,该关查获天津口岸邮寄入境物品夹带外币情况大幅增长,其中天津海关立案18起,超过前三年此类案件数量的总和,涉及日元848万元,美元37000元,欧元2000元。

  天津海关邮办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内重大节假日前夕是此类案件的高发期。今年的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天津口岸连续查获13起邮寄入境物品夹带外币案件,总计查获日元483万元。此类案件,单笔金额较小,违法行为具有单人多次的连续性,涉案币种以日元居多,美元、欧元次之。外币多夹藏于进境衣物、食品中,且用锡纸包装,以逃避海关检查。境内收件人所在区域多为一些经济欠发达的村镇。

  邮寄入境物品夹带外币危害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刺激国内外汇的黑市倒卖,对我国经济安全形成威胁。邮寄入境物品夹带外币的增加也刺激了部分区域内人员偷渡、境外非法滞留等情况的发生。天津海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国家禁止邮寄外币和人民币进出境,邮寄外币进境构成了走私违规行为,切莫在邮寄进境物品中夹带外币,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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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版:经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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